唐山市曹妃甸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按照《预算法》、《河北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实施细则》规定,现将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根据中共唐山市委办公厅、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曹妃甸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唐办字〔2015〕30号),设立曹妃甸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曹妃甸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管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为区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1.新增患有急重症疾病的病残儿和有明显症状及体征的农村居民病残儿的病残医学鉴定工作;社区卫生、计生服务与管理工作职能。
2.承接上级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的职责
1.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减少对所属医疗机构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落实医疗机构法人自主权。
2.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划出的职责
1.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职责划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将研究拟定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职责划给区发展改革局。
3.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医疗机构设置及执业、变更、歇业注销登记许可,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变更注册及重新注册登记(包括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许可、护士执业许可),再生育审批,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人员执业许可,中高考加分,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等工作职责划给区行政审批局。
(四)加强的职责
1.加强对划入区行政审批局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
2.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协调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和监管体制等综合改革,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3.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完善生育政策,加强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加强对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推进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4.推进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在政策法规、资源配置、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宣传教育、健康促进等方面的融合。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5.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加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培养。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起草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拟定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编制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定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三)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四)负责拟定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对其进行管理监督,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五)负责组织拟定并实施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监督、指导全区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计生专干管理制度。
(六)负责制定全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护质量、医疗安全管理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全区乡村医生管理工作。
(七)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八)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拟定全区药品采购相关规范;负责国家基本药物网上采购、配送的监督管理以及中药饮片、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和监督管理。
(九)贯彻落实计划生育管理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规范计划生育技术和药具管理工作,负责节育手术并发症和病残医学鉴定的管理工作;负责计划生育行政审批监管;拟定优生优育和提高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十)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十一)负责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二)组织拟定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加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组织落实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十三)组织拟定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四)指导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坚持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负责对计划生育规划执行情况及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监督和考核评估,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稳定低生育水平。
(十五)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组织指导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京津冀卫生计生协同发展的交流与合作。
(十六)制定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十七)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八)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十九)承担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和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曹妃甸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设11个内设机构,机构级别均为副科级。
(一)办公室(挂监察室牌子)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制订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负责起草综合性报告、文件和工作方案;协调、督促各科室的业务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文印收发、档案管理、信息、宣传、机要保密、安全保卫、机关考勤、车辆管理及后勤服务等日常机关政务工作;负责环境整治、综合治理和机关建设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系统内政风政纪教育、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系统内违规违纪案件检查协查,对案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党务政务公开和来信来访工作;负责系统内基层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局领导班子及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协助工会、妇联、共青团的各项工作;负责老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规划信息科(挂医改办牌子)
拟定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及相关年度计划和方案;负责统筹规划与协调优化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工作;负责全系统医疗资源配备及设备购置的预审报批及招标采购工作;负责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数据统计分析及研究预警;承担卫生和计划生育的信息化建设工作,确保网络平台安全运行;参与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承担区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任务,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和建议;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和基层医疗体制综合改革,拟定公立医院运行监管,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
(三)医政医管科(挂中医管理科牌子)
依法管理全区医疗机构,拟订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依法监督管理临床用血;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管理规范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参与拟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和专科医师培训制度,组织全区执业医师、执业护士的考务工作;负责申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处理医疗纠纷,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伤残医学鉴定;指导医院药事、临床实验室管理、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等工作,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及不良反应和事件报告的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区医疗机构评审评价;负责全区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定全区基本药物政策,拟定药品采购相关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拟定全区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和全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参与拟定药品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定全区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建设和发展规划;管理指导全区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指导其它医疗机构的中医业务工作;监督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指导全区中医业务工作,组织研究制定农村、社区基层中医工作的有关政策措施。
(四)疾病预防控制科(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
拟定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承办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卫生监督信息统计,全区疫情报告的统计和评价,培训卫生监督员;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人员伤亡事件组织紧急救护,承担重要医疗协调任务;拟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政策、制度、规划、预案和规范措施,指导全区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指导、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总结评估等工作;协调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预防控制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防控和应急措施,对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负责组织开展由食物中毒引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全系统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妇幼健康服务科
拟定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政策、规划、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并指导、组织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开展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防治工作;负责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监督工作;负责节育手术并发症和病残儿童医学鉴定的管理工作;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
(六)基层指导科
拟定农村和社区卫生和计生政策、规划、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基层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和相关管理工作;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标准,组织相关科室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考核评估;指导和督促基层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完善计划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等方面的政策建议,推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指导基层落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监督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的落实,负责对计划生育规划执行情况及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监督和考核评估;负责全区乡村医生、计划生育专干、小组长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七)政策法监科(挂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科牌子)
拟定卫生和计划生育政策,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按照职责分工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和计划生育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督办重大医疗卫生、计划生育违法案件,指导规范综合监督执法行为;负责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承担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卫生、计生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负责协调卫生监督和协管工作;研究提出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完善和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拟定并组织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
(八)科教宣传科
拟定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政策,拟定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宣传的目标、规划;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科研基地建设;组织协调开展全民性卫生和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和科学普及工作;指导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网络建设,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制定全区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规划、目标,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考核与评估制度,对全区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卫生和计生健康示范项目推广、宣传和组织实施。
(九)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科
拟定全区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政策;规范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制度;完善流动人口综合治理工作,推动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均等化。
(十)人事劳资科
负责研究拟定所属单位人才发展规划、人力资源配置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系统内机构设置、职能划分和体制理顺工作;负责系统内部人员录用、调配、聘任、奖惩、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称晋升、人事档案等工作的管理、协调和指导;负责系统内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下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培训、考核、任免、调转以及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工作,负责政工干部队伍管理。
(十一)财务审计科
负责系统财会业务监督管理和财会队伍建设;负责卫生和计生事业费的预决算,落实财务会计制度;负责审核汇总全区医疗卫生和计生事业单位年度预算和分月用款计划,核定全区医疗卫生和计生事业单位收支情况;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基建项目专项资金、卫生事业经费、计划生育经费、公共卫生经费的核拨,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医疗卫生收费、药品价格的监督检查工作;监察、审计各场镇和区属有关单位计划生育经费的管理及使用情况;负责本系统财会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
四、人员编制
曹妃甸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事业编制34名,其中局长1名,党委副书记1名,副局长3名(其中1名副局长兼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负责协调相关工作);为加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统筹协调,增设1名副局长兼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1名(副科)。
下属事业单位另行核定。
五、附则
本规定由唐山市曹妃甸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唐山市曹妃甸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机构设置: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规格 |
经费保障形式 |
唐山市曹妃甸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行政事业 |
副处级 |
财政拨款 |
唐山市曹妃甸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 |
事业 |
正科级 |
财政拨款 |
唐山市曹妃甸区疾控中心 |
事业 |
副科级 |
财政拨款 |
唐山市曹妃甸区妇幼保健院 |
事业 |
副科级 |
财政拨款 |
唐山市曹妃甸区医院 |
事业 |
正科级 |
自筹自支 |
唐山市曹妃甸区工人医院 |
事业 |
正科级 |
财政拨款 |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1、收入说明
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2017年预算收入22871.12万元。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唐山市曹妃甸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为22871.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0.62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258.97万元和公用经费141.65万元;项目支出21470.50万元,全部为本级支出。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较2016年增长13445.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长897.12元,主要是增加人员经费;项目支出增长12548.66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 141.65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福利费、一般设备购置费、日常维修费、办公楼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57万元比2016年减少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53万元比上年减少64万元,减少原因参加车改(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53万元比上年减少8万元,减少原因参加车改);公务接待费4万元比上年增加3万元,增加原因是卫生局与计生局合并。
五、绩效预算信息
总体绩效目标:
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是政府对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实行调控的重要手段。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曹妃甸区卫生计生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要求。为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卫生综合服务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益,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现状
曹妃甸位于唐山南部沿海,地处环渤海、环京津(“两环”)的核心地带。曹妃甸区于2012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总面积1943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6万,流动人口8万人。现辖曹妃甸工业区、唐山湾生态城、南堡开发区以及3个镇、10个农场和2个养殖场。其中,曹妃甸工业区是曹妃甸区的经济中心、发展龙头和产业聚集核心区,规划面积380平方公里(陆域310平方公里、水域70平方公里)唐山湾生态城是未来政治文化中心,规划面积150平方公里。自2003年启动开发以来,曹妃甸先后被国家列为首批循环经济试点产业园区、工业化信息化融合试验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智慧城市试点。2013年10月16日,曹妃甸综合保税区顺利通过国家验收,正式封关运营。2012-2014年,地区生产总值分别为356、380、379.9亿元;全部财政收入分别为50.5、76.13、89.8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别为24.6、48.7、59.6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分别为617.1、735.1、869.8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24207元、26482元、28226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11618元、12850元、13851元。2014年全区一级以上医疗机构总收入2.59亿元。2013年海关税收113.7亿元,占全省海关税收的58.7%。
(二)卫生计生资源的规模、水平和利用情况
1.服务体系。公共卫生体系硬件设施和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布局合理、运作协调的体系架构基本形成,有效应对了各类公共卫生疫情和突发事件,保障了城市安全;通过实施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初步实现。医疗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初步形成了以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各级各类医院为主体,门诊部、诊所、医务室为延伸的医疗服务网络,总体能够满足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基层卫生计生服务机构通过多年的政府实事项目建设,实现了均衡布局、覆盖城乡,有效发挥了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的网底作用。
2.资源规模。到2014年底,全区共有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349所。其中二级医疗机构4家(其中对内服务1家),疾控中心1家,妇幼保健院1家,卫生院12家,计生服务机构15家,民营医院3家,门诊部4家,社区卫生服务站2家,医务室12家,村卫生室146家(其中集体办91家,个人办55家),个体诊所149家(其中普通诊所99家,中医诊所19家,中西医结合诊所5家,口腔诊所15家,其他诊所1家)。医疗机构编制床位数1223张,实有床位(开放床位)964张,每千人拥有床位4.7张;在岗职工总数1993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528人,每千人拥有卫技人员5.87人。按照当前我区管理格局,将区划主要分为四大片区:垦丰片区(原唐海县区域),临港商务片区(原工业区),唐山湾生态城片区,南堡开发区。
(1)垦丰片区(原唐海县区域)
现有医疗卫生机构254家,计生机构13家。人口17.2万人。人口密度 。其中二级医疗机构1家,疾控中心1家,妇幼保健院1家,卫生院12家,民营医院2家,门诊部4家,医务室9家,村卫生室112家(其中集体办91家,个人办21家),个体诊所112家(其中普通诊所72家,中医诊所19家,中西医结合诊所5家,口腔诊所15家,其他诊所1家)。医疗机构编制床位数808张,实有床位796张,每千人拥有床位 4.62张;在岗职工总数1391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051人,每千人拥有卫技人员6.11人。
(2)临港商务区(原工业区)
现有医疗机构11家,计生技术服务机构1家。人口2.6万人。其中二级医疗机构1家,社区卫生服务站2家,个体诊所8家。医疗机构编制床位数305张,实有床位50张,每千人拥有床位1.92张;在岗职工总数101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61人,每千人拥有卫技人员2.34人。
(3)唐山湾生态城片区
现有医疗机构1家(为学校内部医务室)。人口0.7万人。医疗机构编制床位数0张,实有床位0张,每千人拥有床位0张;在岗职工总数3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人,每千人拥有卫技人员0.29人。
(4)南堡开发区
现有医疗机构58家,计生机构1家。人口5.47万人。其中二级医疗机构2家,民营医院1家,医务室3家,村卫生室34家,个体诊所19家。医疗机构编制床位数310张,实有床位330张,每千人拥有床位 4.36张;在岗职工总数505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14人,每千人拥有卫技人员2.56人。
3.人力资源结构。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共有职工1993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658人(其中执业医师549人),注册护士583人,药师(士)59人,技师(士)74人(其中检验师(士)46人),其他卫生技术人员304人,管理人员168人,工勤技术人员157人。
(1)按技术资格划分:正高6人,占比0.3%,全部为医生;副高73人,占比3.6%,其中52人为医生,护理专业3人,医技专业3人(含检验1人),其他专业1人,管理人员10人;中级410人,占比20.3%,其中医生220人,护理专业120人,药学专业10人,医技术专业22人(含检验13人),其他专业1人,管理人员38人;助理(师级)401人,占比33.2%,其中医生330人,护理专业234人,药学专业29人,医技专业29人(含检验20人),其他专业26人,管理人员57人;员级(士级)383,占比18.8%,其中医生65人,护理专业221人,药学专业18人,医技专业13人(含检验5人),其他专业44人,管理人员22人;无职称479人,占比24%,其中医生12人,护理专业15人,药学专业2人,医技专业3人(含检验2人),其他专业235人(含乡村医生167人),管理人员55人,工勤技术人员157人。
(2)按学历、年龄、性别划分:男性640人占比32%,女性1410人占比68%;25岁以下85人占比占比4%,25-34岁599人占比30%,35-44岁604人占比30%,45-54岁368人占比18%,55-59岁 207人占比11%,60岁以上127人占比7%;研究生29人占比1.5%,大学本科353人占比18%,大专811人占比40%,中专及中技595人占比30.2%,高中及以下202人占比10.3%。
4.资源利用(运行效率)。2014年,全区医疗机构共提供门急诊服务136.4万人次,其中二级医院32.7万人次占比23.97%,卫生院、村卫生室72.28万人次占比52.99%,社会办医疗机构28.6万人次占20.96%,其他医疗机构2.82万人次占比2.08%;出院人数21423人次,其中二级医院15701人次占73.29%,卫生院6694人次占30.94%,社会办医疗机构250人次占1.16%;住院手术服务3880人次,其中二级医院3274人次占84.38%,卫生院占498人次12.83%,社会办医疗机构占108人次占2.97%。全区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为80%,平均住院天数为13.32天。2012-2014年,全区3家二级医疗机构(区医院、区工人医院、南堡开发区医院)分年度实际占用总床日数分别为165045、167258、152628,实际开放总床日数分别为168520、168630、161394,病床使用率分别为92.80%、97.90%、99.20%,出院人数分别为15565、15701、15627人次,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分别为152628、129381、135139,出院者平均住院日分别为9.8、8.2、8.6天,病床周转次数32.7、34、33.8次。其中,区医院:2012-2014年实际占用总床日数分别为125369、125723、127621,实际开放总床日数分别为133590、128480、128480,病床使用率分别为93.80%、97.80%、99.30%,出院人数11464、11652、11335人次,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分别为126235、98086、102507,出院者平均住院日分别为11、8.4、9天,病床周转次数31.3、33.1、32.2次;区工人医院:2012-2014年无住院病例; 南堡开发区医院:2012-2014年实际占用总床日数分别为36025、39322、39637,实际开放总床日数分别为40260、40040、40150,病床使用率分别为99.50%、89.70%、98.70%,出院人数4101、4049、4292人次,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分别为126235、98086、102507,出院者平均住院日分别为6.4、7.7、7.6天,病床周转次数37.2、37.1、39次;卫生院:2012-2014年,全区12家卫生院实际占用总床日数分别为79964、99594、66272,实际开放总床日数分别为127163、145384、151210,病床使用率分别为62.90%、78.30%、43.80%,出院人数10667、12608、7492人次,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分别为126235、98086、102507,出院者平均住院日分别为7.3、7.5、8.8天,病床周转次数分别为30.6、31.6、18.1次。
5.健康水平。2013、2014年全区人口出生率分别为8.75‰、10.6‰,死亡率6.33‰,居民平均期望寿命78岁。孕产妇死亡率为0/10万,三年内无孕产妇死亡;2014年全区疾病监测居前10位的死因顺序为:(按疾病系统分:心脑血管疾病、肿瘤、伤害、呼吸系统疾病、代谢及营养疾病、泌尿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按疾病种类分:冠心病、脑出血、肺癌、伤害、心肌梗死、脑梗塞、心源性猝死、肝癌、慢支、直肠癌);2013年全区共发生法定传染病16种775例,发病率425.78/10万。无甲类传染病发生。乙类传染病发病前五位是:肝炎、肺结核、细菌性痢疾、梅毒、流行性出血热。丙类传染病发病前五位是:其他感染性腹泻(不含霍乱与细菌性痢疾)、手足口病、流行性腮腺炎、流感、斑疹伤寒。2014年全区共发生法定传染病16种819例,发病率409.5/10万。无甲类传染病发生。共发生乙类传染病是270例,发病前五位是:肺结核,肝炎,梅毒,麻疹,出血热,共发生丙类传染病549例,发病前五位是:手足口,其他感染性腹泻,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感冒,急性出血性结膜炎。2009年起,全区启动了45岁以上城乡居民体检、全民健康建档、全民公共卫生服务、全民健康行动,成为河北省首批国家级慢病防控示范区。全区高血压人群规范管理率和糖尿病规范管理率达到54.2%和39.9%,分别高于国家标准9.2个和9.9个百分点。全民医保、新农合筹资标准、补偿比例达到河北省领先水平。全年医疗卫生健康消费总支出在10亿元左右。
(三)面临的主要形势
1.医改背景。党的十八大提出,“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2009年启动的新一轮医改,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为我区卫生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也指明了方向。同时,随着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得到释放,对医疗卫生服务期待更高,要求卫生工作着眼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健康需求,为群众提供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在病有所医上持续取得新进展。
2.京津冀一体化。中共中央政治局2015年4月审议通过《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终于正式运作。7月,《北京市、河北省共同打造曹妃甸协同发展示范区框架协议》签订,为曹妃甸未来的功能定位赋予更多内涵:“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推进产业转移对接协作、加强公共服务资源共建共享,创新体制机制,促进产城融合,共同把曹妃甸打造成首都战略功能区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典范、承担国家重大生产力布局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承接地,成为京冀在产业、生态、交通‘三个率先’突破的重点示范区,形成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我区迎来了加快发展的大好时机。预计人口的大规模聚集,将会带来医药卫生计生服务质与量的需求急剧增长,当前亟需与京津冀优势医疗资源的开展对接合作,吸收嫁接京津优质医疗品牌、管理理念和技术水平,全面提升曹妃甸的整体医疗服务能力,为打造京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提供强有力的医疗卫生保障。
3.国际趋势。从国际视野来看,已有越来越多的国家将国民健康战略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医疗卫生服务越来越强调对居民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从单纯的疾病诊治转向综合性的健康干预和健康管理,从以医院为基础的服务转向以社区、家庭为基础的服务,强调疾病诊治过程中人的整体性。这些趋势,要求我们要进一步重视卫生工作的战略地位,推动形成以“维护健康”为中心的各类卫生资源分工协作格局,发展预防、治疗、康复、护理协调发展的健康服务体系。
4.疾病形势。随着人口老龄化和生活方式改变,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增多并已成为致死的主要因素。2014年我区居民死因谱中,冠心病、脑出血、肺癌占前三位,分别占22.38%、8.22%、8.22%。同时,传染病依然是影响居民健康和城市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艾滋病、结核病、肝炎等传染病尚未完全控制,一些可能突发的新传染病和输入性传染病对我区存在潜在威胁。疾病负担的加重带来服务需求的增长,对优化卫生资源结构、增加卫生服务供给、提高卫生资源利用效率提出了要求。
5.发展要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是曹妃甸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是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攻坚阶段。卫生计生事业作为经济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要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维护城市公共卫生安全,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保障;另一方面,要在维护公共卫生、基本医疗等卫生事业公益性的基础上,发展现代医疗卫生服务业,实现医疗卫生服务提供与城市功能定位相匹配、与京津接轨,助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
6.科技创新。当前医学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医学相关领域理论和技术不断创新,创新药物和新型医疗器械不断面世,疾病预防和诊治手段不断进步。同时,信息化的高速发展,改变着人们的生活,也为卫生服务模式和管理手段的革新带来无限可能。进一步重视医学领域科技发展、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成为上海卫生事业发展面临的重要战略选择。
7.人口计生。人口自身发展的客观规律决定“十三五”时期,全区人口仍会保持低增长率、高增长量的发展态势。一是稳定低生育水平任务依然艰巨。今后一段时期双独、单独家庭大量增多、育龄妇女生育间隔缩短、人口大规模流动、重组家庭生育政策、部分推迟生育的育龄人群等因素都会增加人口出生量。二是我区人口老龄化呈现速度快、规模大的特点,对今后社会抚养负担、消费结构及社会保障等产生较大影响。农村计生老年夫妇在养老方面面临更大风险,解决好这部分人的养老问题,直接关系到党群关系和政府的诚信。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资源结构问题。一是纵向配置失衡,优质资源相对集中于二级医院和区级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硬件建设已得到加强,但最核心的人才等资源配置尚未到位,随着职能增加,基层卫生资源更显紧缺。二是区域配置失衡,尤其是生态城、工业区、农村等区域相比配置相对不足。三是部分专科建设相对滞后,中医、康复、老年医疗护理、精神卫生、妇幼卫生、院前急救等资源供需矛盾比较突出,人力资源配置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社会办医数量虽然较多,但总体水平不高,人才层次较低,专科特色和优势不突出,与公立医疗机构的差异性、错位性、互补性不足。公共卫生社会服务未得到有效发展。
2.配置效率问题。全区卫生资源整体宏观配置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不同级别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不够顺畅,人员、技术、设备、信息等资源共享程度较低。各级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未能有效落实,优质医疗资源过度利用,患者重复就医造成资源浪费。区、区以下两级公共卫生机构的能级分工有待进一步明晰。
3.服务能级问题。从全区来看,卫生资源与布局已初具规模,但与我区当前城市功能定位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医疗卫生服务的供需双方尚未得到有效培育,医学高端人才等优质资源要素聚集不足。医学科技创新、临床和公共卫生转化能力还有待增强,有关服务平台和交易市场尚不健全。在医改释放需求、现代服务产业大发展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背景下,优质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的有效供给不足,曹妃甸医疗卫生服务的辐射力和吸引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4.人口计生问题。传统生育观未能根本转变,居民生育意愿与政策之间仍有差距,计生家庭配套社会保障机制不够健全;曹妃甸开发建设带动流动人口大量涌现人户分离现象严重;人口老龄化加剧,出生性别比偏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与人民群众对生命生活质量及生殖保健的需求不断提高,生殖保健服务能力与水平亟须提升。
二、规划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作为卫生事业发展的根本目的,优化调整资源结构布局,本着合理控制总量,优化资源结构调整与布局,提高卫生计生资源运行质量和效率,完善和提高医疗卫生服务专业功能和医疗网络建设,逐步实现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的均等化的原则。盘活存量、发展增量、注重质量,优化卫生资源的配置、利用和效能,维护城市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发挥卫生计生事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促进作用,实现经济社会与人民健康协调发展。
(二)具体目标
规划期内,以“调结构、补短板,求平衡,建秩序、促效率,升能级、建中心”为主线,加强调控、深化改革、提高效率,全面提升医疗卫生管理和服务水平,合理布局卫生计生资源,优化资源配置结构,增进资源利用效率,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构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
一是实现城乡居民人人享有适宜、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医疗卫生资源的均衡布局和有效利用,形成预防、治疗、康复、护理协调发展的资源配置格局,服务网络有效覆盖城乡,各类资源短板得到切实弥补,本区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得到充分保障,居民健康得到全程关怀。
二是建设具有区域影响力、服务范围更广的医学中心。改善和创新制度环境,吸引优质资源的汇聚,建成医学活动聚集、医学科技聚集和医学专家聚集的医疗卫生中心,居民的多层次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卫生资源的对外辐射作用进一步发挥。
三是实现本区医疗卫生体系整体效能的显著提升。政府统筹各方资源、调控卫生事业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依托体制机制创新和信息化手段,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既有效发挥各自功能,又协同配合,成为有机整体,资源宏观配置效率得到改善,规模优势充分体现。
四是培育居民健康素养、实现
生育文化的现代化和科学的生育控制机制。政府主导,借助国家级慢病示范区优势,通过医疗卫生机构内和社会广泛参与等多重举措不断提高居民基本健康知识和理念、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基本技能等方面素养。人口素质明显提高,居民享有优质生殖保健服务,普遍实行避孕措施的知情选择,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形成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基本模式,初步构建计生家庭福利模式和人口发展评估体系。
(三)基本原则
1.关注民生,以人为本。突出人的主体地位,围绕人的健康开展资源配置。强调人的能动作用,把调动人员积极性和人力资源配套作为调整资源结构的必要条件。
2.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政府对基本、基层、基础卫生资源的责任和投入,加强宏观调控和统筹管理,并有效动员、利用社会资源,增加供给,促进有序竞争,实现公平和效率的统一。以健康需求和解决人民群众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以调整布局结构、提升能级为主线,适度有序发展,强化薄弱环节,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及布局。
3.坚持公平,效率统一。优先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促进公平公正。同时,注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与使用的科学性与协调性,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4.盘活存量、发展增量。进一步优化已有卫生资源的总体结构和布局,补短板、促协作,推进资源整合,并着眼于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促进卫生资源的增量提质,发挥规模效应和辐射效应。
5.提升能级,内涵发展。按照行业发展要求,不仅注重硬件建设,更注重科研、人才、制度环境等软件建设,吸引、集聚高端优质资源,提升本市医疗卫生服务能级。
6.系统整合,分级分类。加强全行业监管与属地化管理,统筹城乡、区域资源配置,统筹当前与长远,统筹预防、医疗和康复,中西医并重,注重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促进均衡发展。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卫生资源现状,统筹不同区域、类型、层级的医疗卫生资源的数量和布局,分类制订配置标准。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合理控制公立医院资源规模,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提高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资源配置上调结构、补短板、求平衡
1.促进基本医疗卫生资源均衡布局。根据我区行政区划调整、人口规模布局变化和经济功能区的设置,适时配置、调整医疗卫生机构及相关卫生资源。鼓励通过迁建、合并、转型等多种形式,推动资源从配置富余地区向配置短缺地区转移。加强基础医疗服务网络和公共卫生基层网络建设。
2.进一步夯实基层卫生服务网底功能。发挥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和管理平台作用,整合利用社区内相关医疗卫生资源,把更多的财力、物力投向基层,更多的人才、技术引向基层,实现服务重心下沉。推行家庭医生制服务,与居民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式服务关系。
3.提升公共卫生资源的质量水平。加强区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设,健全运行管理机制,做到任务明确、能级清晰。提高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疾病防控策略制定和组织实施的水平,提高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加强慢性病防治,巩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成果,建立慢病防治体系。完善健康教育和促进网络,建设数字化健康教育和传播平台。进一步健全突发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体系。
4.加强短缺和社会办卫生资源配置。健全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体系,发展专业康复医疗机构,在二级医院设立康复、老年护理床位,实施治疗、康复、护理床位分类管理政策。加强综合医院产科、儿科设置,建立产科、儿科床位。加强精神卫生服务,建设精神卫生服务中心。加强院前急救网络建设。调整和新增卫生资源优先考虑社会资本,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疗机构改制。
5. 按照卫生事业发展需求优化卫生人力结构。完善卫生人力资源的储备机制,前瞻性地制订并落实医学生培养计划。加强儿科医师、精神科医师、护士等紧缺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心理治疗师、康复治疗师、医务社工等新型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住院医师、全科医师的规范化培训,建立专科医师和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推动人力资源下沉基层,引导具有一定资质的执业医师以全职或兼职的形式充实家庭医生队伍,继续推行乡村全科医师的订单定向免费培养。探索急救医师订单定向培养。规范护理员培训。
(二)资源利用上建秩序、促效率
1.加快资源整合推动质量效率提高。以京津冀协同发展为契机,有针对性地引进人才、技术、设施、管理,根据我区今后五年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和医疗卫生资源现状及服务需求,以现有二级医院为重点,推进与京、津大医院功能对接,以医联体、合作、托管等形式实现联合办医,以达到资源共享提升我区医疗机构的运行效率和专业技术水平,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就医需求。
2.实现社区首诊和梯度就医模式。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确立转诊制度。逐步强化基层医生的健康“守护人”作用,推动基层首诊。组建区域性医疗联合体,统筹规划联合体内各医疗机构的功能布局,在联合体内部实行人员柔性流动,强化联合体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服务协同,实现联合体内的资源共享、统一调配和医保对联合体的统一支付。综合运用财政、医保、价格等多种政策手段,推进社区首诊、梯度就医的实现。
3.促进医疗卫生信息资源共享。深化实施卫生信息化工程,建设覆盖全区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信息网,建设统一标准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促进医疗卫生服务和健康信息的共享利用。推进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资源共享,建立区、场(镇、街道)两级联动的实验室检测网络。鼓励设立区域性实验室诊断、影像诊断中心,推进相关医疗机构资源的整合。建立院前急救受理、调度、指挥、考核“四个统一”的管理模式,强化全区急救资源共享。
4.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提供的适宜程度。健全临床质量控制体系,加强临床路径管理,全面开展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促进医防结合,加强群体健康诊断和开具群体健康处方工作,将健康宣教融入医疗服务中,通过预防手段,降低疾病负担。完善卫生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机制,在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推广应用 项适宜技术。
5.促进专业技术人员合理流动。做实医疗机构对口支援工作。实施医师多点执业、卫生计生专业技术职称全行业管理等有利于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流动的政策,探索通过兼职、退休返聘、购买服务等形式弥补紧缺岗位的不足。完善医疗卫生机构的收入分配制度,适当向一线、紧缺和关键岗位倾斜。
(三)资源规模上升能级、建中心
1.确立京津冀协同发展优先地位。引进北京优质卫生品牌、探索异地健康休闲养老产业发展、推进医疗信息化网络建设在内的8个对接主攻方向,并结合自身优势筛选了4个重点意向性合作项目。一是区医院合作对接项目。与北京知名三甲医院合作办院,突出重点科室建设,将区医院打造具有地区影响力的知名医疗品牌。二是区工人医院合作对接项目。通过引进京津沪发达地区资金、优势医疗技术和管理经验,将工人医院重点打造成以面向港口、辐射周边、技术先进、品牌知名的大型综合性医院,承担起曹妃甸南部地区医疗救治、健康管理、应急事件处理的职责。三是唐山湾生态城新建医疗机构项目。依据生态城未来发展趋势和功能定位,拟在2-3年内遴选、引进有实力、有品牌、有专业优势的北京、天津品牌专科医院在生态城合作建立分院,重点打造成专业优势明显、品牌特色鲜明、辐射面广、吸引力强、影响力大的区域性中心医院。四是中信长生区域透析中心项目。与北京中信医疗产业基金公司合作,在曹妃甸建立一个集筛查、透析治疗和肾病治疗为一体的肾病专科医院,藉此快速提升我区肾病治疗能力,满足肾病患者的强烈需求。
2.营造有利于现代医疗卫生服务业发展的环境。进一步完善土地、税收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支持政策。建立社会办医疗机构的评审评价体系,推动社会办医疗机构管理和质量的持续改进。引进京津医学高端人才,为现代医疗卫生服务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以提升公共卫生技术支撑能力为核心,推动公共卫生技术服务社会化,加强第三方卫生检验、检测和评价机构的建设。
3.搭建资源要素交流和服务推广的平台。健全卫生技术市场,推进卫生先进技术的展示、交流、交易、转化。完善医疗保险服务平台和旅游医疗推广平台。初步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及人民群众需求要求相适应的人口宏观调控体系和计生工作体系。积极探索计划生育奖励措施与社会保障体系。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361曹妃甸区卫生和计生委员会 |
单位:万元 |
职责活动 |
年度预算数 |
内容描述 |
绩效目标 |
绩效指标 |
评价标准 |
优 |
良 |
中 |
差 |
公共卫生 |
1249.35 |
公共卫生是保障人民大众身心健康的公共事业,包括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病预防控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促进妇女儿童健康,食品安全风险监管等各项工作。 |
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控制各类重大疾病的发生与传播;有效应对我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妇女儿童身心健康;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预警能力,为保障食品安全提供技术支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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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1085.73 |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组织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
对城乡居民健康实行干预,减少危害健康的因素,有效预防传染病及慢性病,使其享有平等的基本卫生服务。 |
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 |
≥75% |
≥60% |
≥50% |
<50% |
城乡居民电子档案建档率 |
≥75% |
≥60% |
≥50% |
<50% |
免费健康体检率 |
100% |
≥95% |
≥90% |
<90% |
疾病预防控制 |
146.62 |
组织落实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国家免疫规划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防止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组织开展全县爱国卫生工作。 |
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流动和传播,提高全县人民健康水平。 |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100% |
≥95% |
≥90% |
<90% |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率 |
≥80% |
≥60% |
≥40% |
<40%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
|
负责全县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总结评估等工作。 |
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 |
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率 |
≥98% |
≥96% |
≥94% |
<94%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率 |
≥99% |
≥98% |
≥97% |
<97% |
妇幼健康服务 |
5.00 |
落实上级妇幼健康服务项目,开展母婴保健、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妇女儿童常见病和多发病防治、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出生医学证明等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管理等各项工作。 |
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和出生人口素质。 |
新生儿疾病筛查率 |
≥90% |
≥85% |
≥80% |
<80% |
产前筛查率 |
≥50% |
≥45% |
≥40% |
<40% |
住院分娩率 |
≥98% |
≥96% |
≥94% |
<94% |
5岁婴儿死亡率(‰) |
<7‰ |
8‰ |
9‰ |
≥9‰ |
食品安全保障 |
12.00 |
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贯彻宣传食品安全标准并跟踪评价,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和风险监测评估能力建设,提供全县食品安全监管技术支持。 |
健全我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提高我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
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完成率 |
100% |
≥90% |
≥80% |
<80% |
食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任务完成率 |
100% |
≥95% |
≥90% |
<90% |
医疗卫生 |
17219.61 |
以医疗技术为基本服务手段,通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的医疗、预防、保健及康复等服务。 |
提高医疗机构的疾病救治能力,强化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满足各类人民群众的医疗服务需求。 |
|
|
|
|
|
医疗服务 |
5234.48 |
针对不同类型的疾病提供预防、检查、诊断、治疗和康复等各类医疗服务,健全我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制度,开展医疗惠民工程等各类医疗服务工作。 |
提高医疗救治水平,满足各类患者的医疗服务需求。 |
病床使用率(个) |
≥20 |
≥15 |
≥10 |
<10 |
出院者平均住院天数 |
|
|
|
|
门急诊服务窗口平均等候时间(分钟) |
<10 |
<15 |
<20 |
≥20 |
患者死亡率 |
|
|
|
|
入出院诊断符合率 |
≥95% |
≥90% |
≥85% |
<85% |
医疗保障 |
2917.68 |
通过建立和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疾病应急救助以及公费医疗等制度,保障各类人群享有所需医疗服务权益。 |
有效降低城乡居民看病就医的经济负担。 |
新农合参合率 |
≥95% |
≥90% |
≥85% |
<85% |
县直保健对象健康体检率 |
≥80% |
≥70% |
≥60% |
<60% |
重大疾病住院报销比例 |
|
|
|
|
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
≥70% |
≥60% |
≥50% |
<50% |
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
9067.45 |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继续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制定全县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管理制度,建立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加速推进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各项工作。 |
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实现基本药物制度乡村卫生机构全覆盖,健全和完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缓解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
药品加成率 |
<15% |
<18% |
<20% |
≥20% |
药占比 |
<45% |
<50% |
<55% |
≥55% |
公立医院改革覆盖率 |
100% |
≥95% |
≥90% |
<90% |
医疗风险分担机制覆盖率 |
≥80% |
≥70% |
≥60% |
<60%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零差率实施率 |
100% |
≥95% |
≥90% |
<90% |
计划生育 |
2750.54 |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提供各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以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等各项工作。 |
保持适度的低生育水平,有效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生活水平,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
|
|
|
|
|
计划生育家庭发展与利益导向机制建设 |
933.44 |
通过实施国家奖扶、特扶等制度,创建幸福家庭等工作,全面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的发展能力。 |
有效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加强计划生育家庭的发展能力,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的凝聚力及成员幸福感。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落实率 |
100% |
≥95% |
≥90% |
<90%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落实率 |
100% |
≥95% |
≥90% |
<90% |
计划生育指导与管理 |
1811.00 |
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提升基层基础计划生育队伍服务水平。 |
逐步扩大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覆盖面,提高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能力,提高各类人群计划生育服务满意度,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满意率 |
≥95% |
≥90% |
≥85% |
<85% |
计划生育群众工作 |
6.10 |
协助政府开展计划生育群众自治、亲情关爱及幸福工程等工作,动员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和实行各项计划生育政策。 |
增进广大育龄群众和计生家庭福祉,提高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 |
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村(居)覆盖率 |
≥70% |
≥60% |
≥50% |
<50% |
试点地区失独家庭“亲情关爱”帮扶覆盖面 |
≥90% |
≥80% |
≥70% |
<70% |
中医药 |
61.00 |
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信息化建设、中医药文化推广等各项工作,满足各类人民群众享受民族医药服务的需求。 |
加强中医药能力建设,提高中医药人员服务水平,有效发挥中医药在医疗保健领域的特色优势。 |
|
|
|
|
|
中医药人才队伍和科研能力建设 |
|
培养具有扎实中医药理论功底和较强辩证施治能力的中医临床技术人员,面向基层医疗机构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 |
提高各级各类中医药人才的施治能力。 |
培养优秀中医临床人才数量 |
≥3 |
2 |
1 |
0 |
中医药信息化建设任务完成率 |
|
|
|
|
中医药推广及文化宣传 |
|
构建中医药核心价值体系,开展中医药文化传播与知识普及。 |
提升人民群众中医养生保健素养和健康水准。 |
中医药文化传播与知识普及活动完成率 |
≥80% |
≥70% |
≥60% |
<60% |
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
61.00 |
培育和建设具有明显中医特色的重点专科,加强中医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 |
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和救治能力,改善群众接受中医药服务的软硬件环境。 |
患者满意度 |
|
|
|
|
建设中医医疗重点专科数量 |
|
|
|
|
卫生计生政务 |
190.00 |
拟定卫生计生改革与发展目标、规划,组织指导相关工作开展,承担政务公开和业务宣传工作,加强卫生计生能力建设。 |
保障卫生计生事业稳定发展。 |
|
|
|
|
|
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及科研能力建设 |
|
开展卫生计生人才培训,组织继续医学教育和适宜技术推广等工作。 |
提高全县卫生计生人才队伍服务水平和卫生计生机构科研能力。 |
推广基层医疗适宜技术项数 |
≥7 |
6 |
5 |
<5 |
卫生计生综合监督 |
|
监督卫生计生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督办重大卫生计生违法案件,指导和规范卫生计生人员执法行为,坚持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
保障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落实,提升卫生计生工作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卫生计生权益。 |
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考核率 |
100% |
≥95% |
≥90% |
<90% |
卫生计生综合业务管理 |
160.00 |
开展卫生计生规划、资源配置、统计、法制、政策研究、宣传教育、舆情监测等工作。 |
为顺利开展各项卫生计生工作提供有效保障,确保卫生计生事业协调可持续发展。 |
卫生计生宣传教育完成率 |
≥80% |
≥70% |
≥60% |
<60% |
基层卫生计生服务人员培训结业率 |
|
|
|
|
卫生计生综合事务管理 |
30.00 |
开展卫生计生信息化、基础设施、装备管理与配置等各项工作。 |
提高我县卫生计生系统软硬件服务能力。 |
软硬件正常服务情况 |
是 |
—— |
—— |
否 |
基础设施维修改造任务完成率 |
≥90% |
≥80% |
≥70% |
<70%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系统覆盖率 |
≥90% |
≥80% |
≥70% |
<70% |
安全生产事件有效防范 |
是 |
—— |
—— |
否 |
卫生计生系统软硬件服务能力提升情况 |
是 |
—— |
—— |
否 |
计生专干小组长 |
|
通过对本村(居)或育龄小组日常工作管理,全面做好计生政策宣传、生殖健康教育、免费婚育服务、反馈人口生育信息,落实“包保责任制”等。 |
夯实基层生育工作基础。 |
|
|
|
|
|
计生专干、小组长综合事物管理 |
|
对本村(居)或育龄小组日常工作管理,全面做好计生政策宣传、生殖健康教育、免费婚育服务、反馈人口生育信息,落实“包保责任制”等。 |
夯实基层生育工作基础。 |
是否干好本村(居)或育龄小组日常工作管理,全面做好计生政策宣传、生殖健康教育、免费婚育服务、反馈人口生育信息,落实“包保责任制” |
是 |
—— |
—— |
否 |
是否干好本村(居)或育龄小组日常工作管理,全面做好计生政策宣传、生殖健康教育、免费婚育服务、反馈人口生育信息,落实“包保责任制” |
是 |
—— |
—— |
否 |
乡医绩效补助 |
|
负责为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
夯实基层医疗工作基础。 |
|
|
|
|
|
乡医绩效补助综合管理 |
|
负责为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
夯实基层医疗工作基础。 |
是否干好为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
是 |
—— |
—— |
否 |
是否干好为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
是 |
—— |
—— |
否 |
计划生育 |
|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提供各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
保持适度的低生育水平,有效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生活水平,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加强药具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体系建设,保证供应,提高优质服务水平 |
|
|
|
|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
|
全面落实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项目:农村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免费服务,农村育龄妇女才检查提档升级项目TCT两癌筛查:为计划怀孕的夫妻免费提供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等19项孕前优生检查服务。 |
|
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 |
是 |
———— |
———— |
否 |
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 |
是 |
———— |
———— |
否 |
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 |
是 |
———— |
———— |
否 |
农村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免费服务完成率 |
≥80% |
≥70% |
≥60% |
<60% |
TCT两癌筛查项目完成率 |
≥80% |
≥70% |
≥60% |
<60% |
孕前优生工程完成率 |
≥80% |
≥70% |
≥60% |
<60% |
|
|
|
|
|
计划生育药具服务 |
|
加强药具发放网络建设,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药具服务管理工作,做好供应发放,满足群众避孕节育需求;加强业务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加大药具宣传力度,提高育龄群众药具政策知识知晓率。 |
加强药具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体系建设,保证供应,提高优质服务水平 |
药具发放网络建设 |
是 |
———— |
———— |
否 |
药具发放网络建设 |
是 |
———— |
———— |
否 |
供应发放 |
≥95% |
≥92% |
≥90% |
<80% |
业务培训 |
是 |
———— |
———— |
否 |
药具宣传 |
是 |
———— |
———— |
否 |